柳女士生前立了遗嘱,占股百分之五十三,全部给陆擎渊。
剩下百分之十股份,由她大哥代管,等到陆擎渊毕业后,归还给他。
还有百分之三十多股份,都在大客户和柳家人手里。
他~
哪怕掌管了公司,也只是一个高级打工仔。
但凡他敢挪用公司资金,股东随时能罢免他。
后来他娶了陆夫人,生下了陆祁阳。
陆祁阳和他大哥,有六岁的年龄差。
他们一家每天绞尽脑汁地想从陆擎渊手里,夺下陆氏集团。
因为柳女士遗嘱,被陆先生费劲的推翻。
经过十多年拉锯战,法院改判了,柳女士的遗嘱中,百分之五十三股份有一半是夫妻共同财产。
要分给陆先生!
陆先生现在有百分之二十六的股权。
哪怕如此,但第一股东仍旧是陆擎渊。